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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纪委严查六地政府隐性债务 问责行动不留情

近期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六个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问题进行了通报,这些地方包括贵州、四川、陕西、安徽、江西和宁夏,相关责任人员已经受到追责。这一通报揭示出一些地方在政策宣讲时声称化解债务,实际上却在增加新的隐性债务,更存在对数据进行造假、账面与实际不符的现象。

查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。首先,中央早已禁止随意举债,但部分地区仍在变相增加债务;其次,化债报告不实,账面显示已经偿还的债务,却将资金挪用至其他地方;最后,部分官员的新官意识不足,认为债务是前任留下的问题,导致风险不断累积。

例如,贵州毕节前市委书记吴某在任期间表现不佳,对债务问题置之不理,导致该地区化债任务完成率仅为20%,他因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。四川宜宾原副市长兰某因违规决策导致新增债务37.7亿元,被双开并移送司法。 球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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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陕西渭南,两家医院被要求向金融机构借债1亿元,用于城投公司项目,形成新增隐性债务;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。同时,安徽界首城乡建设发展集团造假,将化债金额夸大,导致1.4亿元化债不实。江西九江经开区则将10亿元企业债务资金虚假处理,责任人多已受到警告。

最后,宁夏银川交通局将化债资金不当使用,实际化债金额与报送数据严重不符,相关负责人受到党内处分。这些案例表明,各级领导干部需清楚化债的重要性,强调真实和透明,避免通过隐性债务推动项目,并确保财政数据的准确性。中纪委的通报强调,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,决不姑息。